原標題:歷史上真實的岳飛 一個絕世的完好男人
岳飛(1103—1142),字鵬舉,宋相州湯陰縣(今河南湯陰縣)人,抗金名將。享年39歲。
榮譽: 軍事家、戰(zhàn)略家,書法家,民族英雄。
簡歷:
岳飛于北宋末年投軍,從1128年遇宗澤起到1141年為止的十余年間,率領(lǐng)岳家軍同金軍進行了大小數(shù)百次戰(zhàn)斗,所向披靡,“位至將相”。
1140年,完顏兀術(shù)毀盟攻宋,岳飛揮師北伐,先后收復鄭州、洛陽等地,又于郾城、潁昌大敗金軍,進軍朱仙鎮(zhèn)。宋高宗、秦檜卻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
在宋金議和過程中,岳飛遭受秦檜、張俊等人的誣陷,被捕入獄。
1142年1月,岳飛以“莫須有”的“謀反”罪名,與長子岳云和部將張憲同被殺害。
宋孝宗時岳飛冤獄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棲霞嶺。追謚武穆,后又追謚忠武,封鄂王。
社會評價:
岳飛是南宋最杰出的統(tǒng)帥,他重視人民抗金力量,締造了“連結(jié)河朔”之謀,主張黃河以北的民間抗金義軍和宋軍互相配合,夾擊金軍,以收復失地。(民族英雄)
岳飛治軍,賞罰分明,紀律嚴整,又能體恤部屬,以身作則,他率領(lǐng)的“岳家軍”號稱“凍死不拆屋,餓死不擄掠”,金人流傳有“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評語,表達對“岳家軍”的由衷敬畏。(軍事家)
岳飛反對宋廷“僅令自守以待敵,不敢遠攻而求勝”的消極防御戰(zhàn)略,一貫主張積極進攻,以奪取抗金斗爭的勝利。他是南宋初 組織大規(guī)模進攻戰(zhàn)役的統(tǒng)帥。(戰(zhàn)略家)
岳飛的文學才華也是將帥中少有的,他的詞作《滿江紅·怒發(fā)沖冠》,是千古傳誦的愛國名篇,后人另輯有文集傳世。(文學家)
綜合評價:能文能武,能屈能伸,千古好男。
五個經(jīng)典瞬間
一、岳母刺字
岳飛小時候家里非常窮,母親用樹枝在沙地上教他寫字,還鼓勵他好好兒鍛煉身體。岳飛勤奮好學,不但知識淵博,還練就了一身好武藝,成為文武雙全的人才。
當時,北方的金兵常常攻打中原。母親鼓勵兒子報效國家,并在他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四個字成為岳飛終生遵奉的信條。
每次作戰(zhàn)時,岳飛都會想起“精忠報國”四個大字,由于他勇猛善戰(zhàn),取得了很多戰(zhàn)役的勝利,立了不少功勞,名聲也傳遍了大江南北。
岳飛死時只有三十九歲。他一生謹記母親的教誨,即使在死的那一刻,也沒有忘記母親“精忠報國”四個字。
另,岳飛還是一個至孝的孝子。岳飛把母親姚氏接到軍營中,侍奉唯恐不周,每晚處理好軍務(wù),便到母親處問安。當母親生病時,岳飛親嘗湯藥,跪送榻前,連走路都微聲屏氣而行,生恐吵擾了母親的休息。凡遇率軍出征,必先囑咐妻子李娃,好好侍奉母親。
岳母于紹興六年三月病故。岳飛與長子岳云赤足親扶靈柩近千里,自鄂州歸葬于江州廬山(江西)。岳飛認為:“若內(nèi)不能克事親之道,外豈復有愛主之忠”。
二、三拒詔書
岳飛堅決反對議和,主張抗戰(zhàn)到底,置個人榮辱安危于度外,對趙構(gòu)、秦檜的投降活動進行堅決斗爭。
1139年(紹興九年),岳飛在鄂州(今湖北武昌)聽說宋金和議將達成,立即上書表示反對,申言“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并直接抨擊了“相國”秦檜出謀劃策、用心不良的投降活動,秦檜恨之。
和議達成后,高宗趙構(gòu)得意忘形,頒下大赦詔書,對文武大臣大加爵賞。
可是,詔書下了三次,岳飛都加以拒絕,不受封賜。他在辭謝中,痛切地表示反對議和:“今日之事,可危而不可安,可憂而不可賀。”
岳飛不顧個人得失,堅持抗戰(zhàn)到底,成為全國抗金的支柱。(與今世多么相同)
三、直搗黃龍
岳家軍進入中原,親率一支輕騎駐守河南郾城,和金兀術(shù)一萬五千精騎激戰(zhàn)。
岳飛親率將土,向敵陣突擊,大破金軍“鐵浮圖”(侍衛(wèi)親兵)和“拐子馬”,把兀術(shù)大敗。
岳飛部將楊再興,單騎闖入敵陣,想活捉金兀術(shù),可惜沒有找到,手殺敵人數(shù)百,身被幾十處創(chuàng)傷,豪勇無比。岳家軍將士具有“守死無去”的戰(zhàn)斗作風。
郾城大捷后,岳飛乘勝向朱仙鎮(zhèn)進軍(離金軍大本營汴京僅四十五里),金兀術(shù)率領(lǐng)十萬大軍抵擋,又被岳飛打得落花流水。
岳飛這次北伐中原,一口氣收復了潁昌、蔡州、陳州、鄭州、郾城、朱仙鎮(zhèn)、消滅了金軍有生力量,金軍全軍動搖,金兀術(shù)連夜準備從開封撤逃。
南宋抗金斗爭有了根本的轉(zhuǎn)機,再向前跨出一步,淪陷十多年的中原。就可望收復了。岳飛興奮地對大將們說:“直抵黃龍府,與諸君痛飲爾!”。
而金軍則發(fā)出了“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哀嘆。
四、十二
外敵難以撼動的岳家軍,卻遭到了南宋朝廷內(nèi)部投降派的摧殘。
就在這抗金戰(zhàn)爭取得輝煌勝利的時刻,可是宋高宗趙構(gòu)希望與金議和,金人安插的內(nèi)奸丞相秦檜,刻意破壞岳飛的抗戰(zhàn)。高宗和秦檜密謀制訂了全線撤軍、葬送抗金大好形勢的罪惡計劃。首先命令東西兩線收兵,造成岳家軍孤軍突出的不利態(tài)勢,即以“孤軍不可久留”為名,連下十二道 (紅漆金字木牌),急令岳飛班師回朝。
岳飛憤慨地說;“十年之功,廢于一旦!所得諸郡,一朝全休!社稷江山,難以中興!乾坤世界,無由再復!”
岳家軍班師時,中原的父老兄弟,攔道慟哭。
五、莫須有
岳飛一回到臨安,立即陷入秦檜、張俊等人布置的羅網(wǎng)。
1141年,他遭誣告“謀反”,被關(guān)進了臨安大理寺。監(jiān)察御史親自刑審、拷打,逼供岳飛。與此同時,宋金政府之間,正加緊策劃第二次和議,雙方都視抗戰(zhàn)派為眼中釘,金兀術(shù)寫信給秦檜:“必殺岳飛而后可和。”在內(nèi)外兩股惡勢力夾擊下,岳飛被趙構(gòu)“賜死”,殺害于臨安大理寺內(nèi),年僅三十九歲。岳飛部將張憲、兒子岳云亦被腰斬于市門。
岳飛之死,激起抗金軍隊和百姓憤怒,韓世忠質(zhì)問秦檜,秦檜支吾其詞“其事體莫須有(也許有)”。韓世忠當場駁斥:“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民族英雄岳飛,就在“莫須有”的罪名下,含冤而死。
臨死前,他在供狀上寫下“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八個大字。這是悲憤的呼喊!
身后平反
岳飛被害后,獄卒隗順冒險將岳飛遺體背出杭州城,埋在錢塘門外九曲叢祠旁。隗順臨終前,始將此事告知其子。
1162年宋孝宗即位,岳飛冤獄終于平反。隗順之子告以前情,乃將飛以禮改葬在西湖棲霞嶺。
1178年,為岳飛追贈謚號“武穆”,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宋理宗時改謚忠武。
岳飛才華
寫有律詩《題翠巖寺》《寄浮圖慧!罚~《小重山·昨夜寒蛩不住鳴》,題記《五岳祠盟記》《廣德軍金沙寺壁題記》《東松寺題記》《永州祁陽縣大營驛題記》等。
傳世書法有《書謝朓詩》《前后出師表》《吊古戰(zhàn)場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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