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校方回應中學男生被女生潑開水 導致男同學毀容二級燒傷
廈門,某中學一女生朝男同學臉上潑了開水,導致男同學毀容二級燒傷!而女生家長以女生還小不懂事,有抑郁癥做擋箭牌來推卸責任!現(xiàn)在女生照常上課,并揚言:“誰也不能把我怎么樣”!而學校迫于女生家長的壓力,只對女生做出的警告處分!
據(jù)男孩小劉的父母說,他們的兒子上初二,而事情發(fā)生在5月25日下午體育課上。(來源:大象新聞)
女生何同學因為懷疑小劉跟老師打報告收她上課玩手機,于是蓄意報復!
當時何同學先到公共飲水機,用保溫杯接滿熱水,然后來到操場時候,拍了小劉的肩膀,在小劉回頭的一瞬間,何同學直接把剛接的熱水潑在小劉的臉上……
小劉當時就疼得“哇哇”大叫,被送到醫(yī)院急救!所以小劉的父母查看監(jiān)控后認為,何同學的整個行為就是蓄意傷害報復!
但是事發(fā)后,何同學的父母不僅沒有道歉,還拿孩子還小不懂事做借口!
而且何同學第二天正常去上課,還跟同學說:“我還不是好好地來上學了,又不能把我怎么樣!”
這讓小劉的父母非常心痛,小劉躺在醫(yī)院遭受著創(chuàng)傷所帶來的巨大疼痛,而何同學一點懲罰都沒有!
而網(wǎng)傳一張圖片顯示,何同學的父母以何同學五年級開始抑郁,壓學校不能處分,要不然何同學萬一想不開自殺,就要學校負責!
校園內(nèi),發(fā)生這樣的惡性傷害事件,簡直令人不寒而栗!而家長還一句孩子不懂事來開脫,實在令人憤怒!如果換你的孩子被人毀容,你還能這樣輕描淡寫嗎?
1、那么,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何同學是否應該承擔法律責任呢?
從事件上,何同學主觀上有故意傷害的故意,所以涉嫌故意傷害。
但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還要看小劉的傷情鑒定是否構成了輕傷2級以上!
而且,就算何同學構成故意傷害罪,何同學也只是一個初中生,很可能未滿14周歲。
而根據(jù)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guī)定,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jié)惡劣,經(jīng) 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也就說,小劉沒有重傷以上的話,是不能追究何同學刑事責任的!
2、何同學的父母是否應該承擔賠償?shù)呢熑危?/div>
法律依據(jù):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即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能力人,應該由其監(jiān)護人(在一般情況下是其父母)來承擔民事責任!
也就是說,何同學的父母應該承擔賠償?shù)呢熑!不要拿孩子小和抑郁癥來當擋箭牌!
3、學校為什么不能把何同學開除?
初中是義務教育階段,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處在義務教育階段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所以,何同學父母施壓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學校也確實不能開除何同學!
綜上,這件事情的處理結果,大概率是何同學父母賠禮道歉,而小劉有心理陰影不能面對何同學,也害怕何同學的再次傷害,所以小劉父母抱著“忍不起還躲不起”的想法,只能是他們給小劉轉學!
所以,未成年人保護法到底是保護受欺負的孩子,還是保護欺負別人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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