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高架斗氣車主或涉什么罪名 專家解讀
驚心動魄!上海,某高架上,一輛黃色工程車和一輛藍色SUV,因為并線問題斗上了氣。兩輛車相互競駛,互不相讓,多次強行并線逼停對方。隨著事態(tài)升級,藍色SUV車主氣火攻心,一腳油門開到了黃色工程車的前方,然后猛打方向盤,逼近黃車,黃車招架不住,竟然直接“騎”到了高架護欄上!
這下子雙方都愣了,也把其他車輛和橋下的路人嚇了一跳,這頭頂上突然冒出一輛車,路人都不敢再從下面走了,畢竟隨時都有掉下來的風險。所幸,黃車只是騎在護欄上,并沒有發(fā)生人員傷亡。目前,雙方司機已被警方控制,等待進一步調查和處理。
真是看得人膽戰(zhàn)心驚!動作片都不敢這么拍!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什么動作片拍攝現(xiàn)場呢!因為一點小事,忍忍過去讓對方開走就算了,就是忍不下這口氣,非要一較高低,這下好了,進局子了吧!本來讓對方開走,估計也不會再見面了,完全沒必要較這個勁。有些人一拿到方向盤,就和變了個人似的,脾氣爆得很,估計這就是路怒癥了。
那么,本案該如何定性呢?
黃車和藍車在高架橋上互不相讓,你逼我我逼你,最終竟然上演“騎”上高架橋的戲碼,實在是驚險。兩車在高架橋上互相斗氣、別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輕微的追逐競駛,是行政違法行為,情節(jié)惡劣的則構成危險駕駛罪。
根據(j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等。
那何為“情節(jié)惡劣”呢?如果追逐競駛的情節(jié)對于公共安全造成威脅,且其危險性與放火、決水等4種行為相當,也就是達到“情節(jié)惡劣”的程度時,就構成危險駕駛罪。
此外,黃車和藍車互相追逐競駛,對高架上的其他車輛的安全造成威脅,黃車騎在高架橋上后,甚至對高架橋下面的車輛和行人也帶來潛在的威脅,已經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據(jù)《刑法》第115條的規(guī)定,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體到本案,萬幸的是黃車沒有掉下高架橋,否則后果不堪設想。兩車的行為已經嚴重危害到公共安全,雖沒有造成傷亡,但也應當受到刑事處罰。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現(xiàn)在社會生活壓力大、生活節(jié)奏緊張,好多人都有路怒癥,仿佛在路上讓一分都能讓自己崩潰,殊不知氣憤并不會使得路程更加寬闊。多忍讓一些,生活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