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廟會秋千失控繩子絞成麻花 繩子都攪到一起了
時間:2023-01-23 22:38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河南一廟會秋千失控繩子絞成麻花 繩子都攪到一起了
“秋千失控了,繩子都攪到一起了……”河南周口,有網友發(fā)布視頻稱,“旋轉秋千”失控,絞麻花致多人受傷。
知情人士表示,鄲城縣廟會上的“旋轉秋千”游樂設施運行中發(fā)生纏繞,致多人受傷,視頻中顯示有三名坐在秋千上游客,撞到了旁邊停放的卡車貨倉欄桿上,全部攪到一起了,一個小伙子看到后,上拉住了被纏繞的秋千,由于機械的動力作用,小伙子根本無法停住秋千。
據悉,目前當地警方已經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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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就是春節(jié),大家陪伴親人出門游玩,最近這兩天發(fā)生的意外狀況格外多,昨天四川樂山景區(qū)的氦氣球發(fā)生意外,今天河南周口的旋轉秋千又出事,難怪很多網友說最安全的還是待在地面,旋轉秋千等等這種有危險性的運動項目還是少碰為妙。還好這次人員只是受傷,如果被甩出去了,后果不堪設想。
第一,這事件中,該由誰來承擔責任?
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198條的規(guī)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組織者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具體而言,本事件中,群眾來到廟會現場,廟會活動雖然不同于普通的景區(qū),但是廟會的主辦方對整個活動現場進行管理協調,負有安全保障義務。也就是說,由于這些游客是在廟會現場體驗旋轉秋千時發(fā)生意外,那么,廟會的主辦方作為第一責任人,應當先行承擔責任。
至于說,旋轉秋千項目是否存在其他經營人或者管理人員?如果有的話,并且在此過程中沒有盡到注意義務,那么也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簡單的來講,先由廟會的主辦方承擔責任之后,再向旋轉秋千項目經營人員追償。甚至在通常情況之下,廟會主辦方與旋轉秋千這些項目的經營方可能成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或者約定,對安全管理及其進行了約定,但這與游客沒有關系。
第二,這些傷者可以獲得哪些賠償?
民法典第1179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藥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也就是說,本事件中,受傷游客在住院期間的費用以及事后的相關費用,都應當由廟會的主辦方來承擔。
第三,對于相關責任人員,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之外,有可能承擔行政違法甚至是刑事犯罪。
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像“步步驚心”“懸崖秋千”“空中漂流”等游樂項目屬于新型游樂設施,不屬于特種設備且大多都不在《特種設備目錄》之內。
并且而在安全裝備的選擇上,此類項目沒有強制性規(guī)定,也無行業(yè)標準,目前這類網紅項目國標、質量標準、安全標準幾近空白,但是出現風險的可能性較高,有不少網友提出要組織聯合執(zhí)法大排查,同時明確牽頭主管部門,對有安全隱患的應給予關停整改。該處罰就得處罰!該停業(yè)整頓就得從嚴!
最后,筆者想說的是,出門游玩,安全第一!真的不推薦玩那種臨時搭建的游樂項目,沒有安全保障,容易出問題。
對此,您怎么看?廟會的主辦方或者是旋轉秋千項目的負責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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