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水果攤販誤轉3萬貨款被拉黑急落淚
重慶,黃先生開一家水果店,在給顧客找零的時候,不小心給一位20多歲的小伙轉了3萬元。當黃先生發(fā)現(xiàn)問題,聯(lián)系對方的時候,對方竟然直接將黃先生拉黑,并更改微信號、頭像和聯(lián)系方式,導致黃先生和對方無法聯(lián)系。目前,黃先生非常著急,但是毫無辦法。
1、有人提議,黃先生遇到這種情況,應該趕緊報警,讓警方幫忙要回錢財,這可行嗎?
其實,這是一個不錯的建議,但請注意,對方小伙在該案中并不涉嫌違法犯罪,所以警方并不能采取強制措施,只能通過做工作,讓對方認識到錯誤,主動返還。當然,警方確定了對方的身份信息,也有利于黃先生事后起訴對方。
2、該案黃先生誤給對方轉賬3萬元,對方屬于不當?shù)美,如果通過警方做工作,對方仍然不返還,黃先生可以通過起訴進行索賠。
《民法典》規(guī)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
其中不當?shù)美址譃樯埔獠划數(shù)美蛺阂獠划數(shù)美,二者區(qū)分就是當事人是否明知道自己沒有獲利根據(jù)。
如果是善意不當?shù)美,取得的利益已經不存在的,不承擔返還該利益的義務。
如果是惡意不當?shù)美,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賠償損失。
具體到本案,小伙明知道黃先生轉賬錯誤,還故意更改微信賬號,拉黑黃先生,屬于惡意不當?shù)美S先生除了可以要回3萬元外,還可以索要訴訟費用。
3、如果黃先生起訴對方后,對方仍然不給付,黃先生還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甚至要求公安機關以拒執(zhí)罪對小伙采取強制措施。因此,只是程序麻煩一點,否則黃先生還是有辦法拿會自己的3萬元的。
最后,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黃先生開水果店掙錢也不容易,小伙還年輕,應該通過自己的努力獲取錢財,怎么能做這么不道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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