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官方調查 發(fā)朋友圈的條數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錢
時間:2022-05-10 23:21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上班28天倒欠公司3280元官方調查 發(fā)朋友圈的條數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錢
據紅星新聞報道,近日,網友發(fā)帖稱,四川巴中一男子在一家賣酒的公司應聘銷售,工作20余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000余元,男子感覺自己被騙了。5月7日,記者聯(lián)系了當事人,他稱自己名為趙某,在整個應聘和銷售過程中,自己努力工作賣酒,卻被公司勸退,而且沒拿到工資,倒欠公司3000多元。8日,該公司一負責人王某對此回應稱,趙某應聘后,發(fā)朋友圈的條數等考核不合格被扣錢,其工作未達標,所以被勸退。
北京東衛(wèi)(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小虎表示,從事情的整個過程來看,像趙某每天按時上下班,向公司交每日總結等,公司承認有“保底3000元”,實際上是要接受公司的管理和考核。不管簽沒簽合同,他和公司已經是實質性勞動關系,不存在公司說的趙某是代理公司的酒,如果是代理公司的酒,雙方是合作關系,是不會接受公司管理的。
陳小虎認為,作為公司,要扣罰員工的工資待遇,不是隨便扣罰的。即使扣罰,數額不能超過 工資,更不可能讓工資變成負數。
四川瑞利恒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建對此則表示,整個過程中,公司有幾方面的問題:1.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自入職之日起,即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 按照《 工資規(guī)定》的要求,勞動者只要正常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于當地 工資標準的工資。如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侵害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可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進行投訴舉報或向勞動爭議仲裁調解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據悉,趙某將和公司方面進行面談,協(xié)商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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