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三亞吃海膽蒸蛋沒海膽還遭威脅 被威脅不要鬧事不然走不掉
時間:2021-04-10 20:52 來源:今日頭條 責任編輯:毛青青
原標題:男子三亞吃海膽蒸蛋沒海膽還遭威脅 被威脅不要鬧事不然走不掉
海南三亞,游客李先生在景區(qū)餐廳吃飯,點了6只海膽蒸蛋和其他海鮮,當吃到海鮮蒸蛋時發(fā)現只有雞蛋沒有海膽時,便找到服務員理論,服務員便將6只海膽蒸蛋的錢退掉了,一共消費2400多元。
在這個過程中,一位女子將李先生拉到一邊說,不要搞事,老板勢力很大,小心你們走不掉。嚇得李先生趕緊報了警,民警趕到后,將李先生一家護送到酒店后離開,告知了李先生可以向消協(xié)投訴反映。
#大兵叔叔說法#
海膽蒸蛋,也許蒸蛋的師傅叫海膽吧?
玩笑歸玩笑,可是當顧客點了一份海膽蒸蛋,那么就是認為這份菜是海膽和雞蛋的組合,而不是只有雞蛋,涉事酒店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將海膽取出,這樣的做法,實際上是違法行為。
當涉事酒店將海膽全部換成雞蛋時,實際上具有欺詐消費者的故意。
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也就是說,作為李先生有權要求涉事商家賠償給自己消費商品的三倍價款。
當然,除了三倍賠償以外,涉事商家摻假,以假充真的行為,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可以對其根據情節(jié)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其實,在景區(qū)消費本身就比較貴,既然顧客花費了2000多元吃飯,作為酒店來講,正常提供服務一樣可以賺錢,卻沒想到竟然將海膽換成雞蛋,這樣“宰客”的行為,應當受到嚴肅處理。
只有提高違法成本,讓他覺得宰客不劃算時,才會促使服務提供者提供優(yōu)質、周到的服務,你認為呢?
#男子三亞吃海膽蒸蛋沒海膽還遭威脅#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dstu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