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歡迎來到川北在線
微信
騰訊微博
新浪微博
共享單車被掛上樹 工作人員爬樹將共享單車“解救”(2)
時間:2017-05-09 12:58   來源:鳳凰網(wǎng)   責任編輯:毛青青

  觀點

  破壞共享單車者或涉嫌故意毀壞財物

  對于有人將共享單車拋至樹上一事,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表示,惡意毀壞、丟棄、隱藏共享單車的行為人需要承擔行政責任,其行為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尋釁滋事的規(guī)定。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行為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的,有可能被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韓驍律師還稱,行為人使共享單車處于不能使用的狀態(tài),其行為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關于故意毀壞財物的規(guī)定。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人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韓驍律師補充道,共享單車本身具有一定的財產(chǎn)價值。刮花二維碼、將單車放在樹上的行為,使單車失去了應有的效用,行為人涉及觸犯故意毀壞財物罪。若單車毀壞財物損失達到5000元以上的,毀壞共享單車財物三次以上或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財物的都將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根據(jù)《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的規(guī)定,行為人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投稿郵箱:chuanbeiol@163.com   詳情請訪問川北在線:http://dstuf.com/

川北在線-川北全搜索版權與免責聲明
①凡注明"來源:XXX(非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wǎng)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本網(wǎng)不承擔此類稿件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
②本站所載之信息僅為網(wǎng)民提供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文章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其真實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負責,本站信息接受廣大網(wǎng)民的監(jiān)督、投訴、批評。
③本站轉載純粹出于為網(wǎng)民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創(chuàng)、不存儲視頻,所有視頻均分享自其他視頻分享網(wǎng)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權問題,請與本網(wǎng)聯(lián)系,我站將及時進行刪除處理。



圖庫
合作媒體
IT袋 綠植迷 金寵物 領啦網(wǎng)
法律顧問:ITLAW-莊毅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