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凌晨2時40分許,陜西省延安市境內的包茂高速公路發(fā)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輛雙層臥鋪客車和裝有甲醇的罐車追尾,并致兩車起火,事故造成36人死亡。媒體調查發(fā)現,事故客車在呼和浩特市沒有違章記錄,但延安高速交警支隊的官方網站顯示,2011年1月11日到2012年5月30日,該客車在延安境內有7條違章記錄,基本都是在包茂高速延安段600多公里處被發(fā)現。(相關新聞詳見今日本報A21版)
一瞬間,36條生命就被車禍奪去,人間又增添幾十個破碎的家庭。那么,像每一次災難發(fā)生之后一樣,我們應當對悲劇誕生的原因再一次深刻分析。首先,據媒體報道,事故車輛在事發(fā)高速路多次超速行駛。此次事故是不是與超速有關呢?目前還不得而知。但過去無數的事實證明,超速正是交通事故的致命因素。事故車輛在過去的20個月里多次違章超速,說明運營者對交通法規(guī)沒能嚴格遵守。如果這種行為不能得到及時而有效地糾正,悲劇的誕生將不可避免,只是遲早問題。
其次,事故涉嫌司機疲勞駕駛,說明相關制度被虛置。去年7月22日,京珠高速重大車禍事故造成41人死亡之后,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工信部、安監(jiān)總局等部門曾出臺多條舉措,其中之一是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今年7月,《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重申了這一舉措,責令運輸企業(yè)要嚴格落實長途客運駕駛人停車換人、落地休息制度,確?瓦\駕駛人24小時累計駕駛時間原則上不超過8小時,日間連續(xù)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xù)駕駛不超過2小時,每次停車休息時間不少于20分鐘。但此次事故居然又發(fā)生在凌晨2點18分,正是臥鋪客車應當強制休息的時間。事故用鮮血印證了這個規(guī)定成為空文!
此次事故將再次給社會敲響警鐘,指出制度被虛置的可怕性。如果司機都嚴格遵守休息制度,很多悲劇本可避免。
再次,此次事故再次暴露雙層臥鋪客車的危險性,啟示社會應加快淘汰雙層臥鋪客車的腳步,不能為了企業(yè)利益漠視大眾安全。據統(tǒng)計,我國臥鋪客車數量占大客車的比例為1%左右,這種車型為國內所獨有,但其事故死亡人數占大客車事故死亡人數比例達10%。最近17個月全國至少發(fā)生了6起雙層臥鋪客車事故,多達140人遇難。
雙層臥鋪客車只有一個門可逃生,窗戶基本都被封死,一旦發(fā)生車禍或起火,很難逃生。此次事故,如果車門有兩處且都能及時打開,車窗都全部能打開,逃生者不會如此之少,悲劇不會如此慘烈。
其實每一次車禍,都逃不了超速、疲勞駕駛和違背交通管理制度等因素,這與執(zhí)法的嚴格程度有關,也與守法的程度有關,執(zhí)法和守法,原本就互為表里,如果執(zhí)法嚴格,守法程度自然會高些。車禍的一再發(fā)生,只能從制度的落實程度上找原因。制度都是總結過去教訓的產物,如果制度一邊建立一邊被虛置,悲劇只好一再繼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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