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賊難防!14歲外甥偷舅舅7瓶飛天茅臺只賣了2600元
時間:2020-08-19 15:10 來源:北晚新視覺網(wǎng) 責任編輯:沫朵
原標題:家賊難防!14歲外甥偷舅舅7瓶飛天茅臺只賣了2600元
近日,西安的一個“熊孩子”和家長鬧矛盾離家出走,因沒有錢生活就去舅舅家拿酒來賣,7瓶飛天茅臺賣了2600元。老板說其中六瓶茅臺酒是假的,一百塊錢收走,還有一瓶1997年的茅臺酒,老板是兩千五百塊錢收走的。舅舅找到了老板交涉后,老板稱那瓶1997年的茅臺已經(jīng)轉(zhuǎn)手,現(xiàn)在托人重新拿回,然而另外六瓶酒,自己已經(jīng)喝了。
。▓D片來源:視頻截圖)
孩子舅舅稱,1997年的茅臺,市場價值在一萬元左右。
老板辯稱,那瓶酒的膜已經(jīng)撕爛,所以根本不值這個價錢。
相關(guān)律師稱,因為“熊外甥”未成年,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筆買賣屬于可撤銷合同。目前雙方仍在協(xié)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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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小伙準備離職,把老板收藏的飛天、生肖茅臺酒偷喝個精光
日前,北京大興區(qū)人民檢察院微信號公布了一起案件:95后小伙劉某某因?qū)ぷ鞑粷M打算辭職,但他決定走之前好好享受一下,偷偷喝光了公司經(jīng)理收藏的多瓶飛天、生肖茅臺酒。最終,劉某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95后小伙劉某某,高中畢業(yè)去服了兩年兵役,退伍后于2019年6月到某科技公司給經(jīng)理郝某某當司機,干了不到半年,嫌每天過的沒意思,對前途感到渺茫,打算辭職。因職務關(guān)系,劉某某知道經(jīng)理郝某某藏有好酒,想在走之前好好享受下。
2019年12月的一天,劉某某吃飯后偷偷潛入藏酒的房間,挑了瓶普通的飛天茅臺酒,打開喝了一些,見沒人發(fā)現(xiàn),就這樣連續(xù)偷喝了三四天,喝完兩瓶飛天茅臺酒和一瓶大瓶茅臺酒,并把空瓶和包裝放到原來的位置。
又過了幾天,劉某某直接去拿一瓶黃色的茅臺羊年生肖酒到宿舍里慢慢喝完,之后扔掉空瓶和包裝。后來,劉某某未辦離職手續(xù)直接從公司走了。12月25日,經(jīng)理郝某某發(fā)現(xiàn)羊年生肖酒不見了,于是報警。
刑法第264規(guī)定: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本案中,被盜的酒均已被劉某某喝完,屬于滅失物。被害人無法提供被盜酒的購買發(fā)票,也無有效價格證明,因而酒水的價值認定存在一定困難。
經(jīng)過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本案不宜直接以價格鑒定意見作為認定盜竊數(shù)額的證據(jù)。根據(jù)《關(guān)于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guī)定,二年內(nèi)盜竊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多次盜竊”。
依據(jù)案件證據(jù),檢察官將劉某某的盜竊行為認定為“多次盜竊”,以盜竊罪對劉某某提起公訴。后劉某某被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檢察官提醒,俗語說:“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不要像劉某某那樣,為解愁卻付出了自由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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