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許小姐表示,看到照片后感覺很難接受,原因是照片中的丈夫竟像得了重病,而原本身材嬌小的她則顯得體形健碩,直言就連看過照片的親友都表示不堪入目。許女曾要求婚照公司重新拍攝,但因對方要求需先支付原來收費三成取回照片,因此斷言拒絕。
許女還表示,索賠的金額包括已支付的原定一半費用,還有夫婦另找公司拍照所用的4.9萬元。加上該公司未獲他們同意下,便將2人的婚紗照上載到社交網絡平臺,涉侵犯肖像權,故另索償4.7萬元新臺幣。
法院近日審理后,法官根據雙方簽訂的合約內容,判該公司只須賠夫婦7000元拍照費,而許女找其他攝影師重拍婚紗照而提出索償?shù)牟糠郑ü賱t以無理為由駁回。至于侵犯肖像權的指控,法官指許女事后也有將照片上網,認定她并不認為照片供人閱覽足令其人格受貶損,因此被駁回索償?shù)囊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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