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與25個省市區(qū)互通身份證異地換領、補辦業(yè)務
時間:2016-10-12 20:48 來源:宜賓市府 責任編輯:毛青青
10月8日起,四川省全國居民身份異地受理范圍已擴至25個省市區(qū)。這就意味著,在這25個省市區(qū)的宜賓籍居民不再需要“回老家”,便可辦理身份證相關業(yè)務。 25個省市區(qū)開通身份證異地辦理
這25個省市區(qū)分別是:北京、天津、重慶、山東、山西、江蘇、浙江、安徽、海南、湖北、湖南、河北、河南、江西、陜西、青海、甘肅、云南、貴州、遼寧、黑龍江、吉林、上海、內蒙古自治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其中,前面22個省市是與四川雙向開通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雙方戶籍人員只要符合條件,均可在對方居住地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但上海、內蒙古自治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3個區(qū)域稍有不同。
首先,符合條件的上海市戶籍人員可在四川宜賓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但上海市暫不接受川籍人員在上海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業(yè)務。
其次,因內蒙古自治區(qū)、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戶籍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屬于“雙語證件”,其戶籍地人員暫不能在四川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但符合條件的川籍群眾可以在這兩地申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
異地辦理”可辦理哪些身份證業(yè)務?
1,居民身份證到期換領;
2,居民身份證損壞換領、丟失補領。
三種情況無法“異地申請”
1,首次申辦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
2,與公安機關登記信息不一致的、因相貌特征發(fā)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系統(tǒng)無照片的、公民身份號碼重錯號的等不予受理;
3,對不良信用記錄人員不予受理。
“異地辦理”注意事項
需要的材料:
1,在實際居住地辦理了居住證的,持居住證辦理;
2,在四川省警務綜合平臺(一標三實模塊)登記為實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辦理;
3,在實際居住地沒有辦理居住證,也沒有做實有人口登記的,辦理時除持本人《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就業(yè)人員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證等相關材料;
就學人員需提供學生證、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居住人員需提供租房合同、房產證明等相關材料。
另外,申請換領證件的除提供以上相應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證。
辦理流程:
1.辦證申請:申請人持居民戶口薄、居住證等相關材料,到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辦理手續(xù),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
2.采集信息:材料審核通過的,現(xiàn)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
3.交納工本費,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4.證件領取時間及方式:公安機關自公民提交《登記表》之日起60日內完成制證并發(fā)放居民身份證。在受理點領取的,申請人憑領證回執(zhí)到異地受理點核驗并領證;委托快遞部門代為領取投遞的,申請人應在收到居民身份證30日內,到就近受理點進行居民身份證核驗。
5.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舊證。
辦理費用:
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金額為每證20元。
丟失補領或損壞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收費金額為每證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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