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卡后,唐女士和丈夫多次使用這張卡,先把工資存進去,需要用錢時再取出來。2009年,夫妻倆決定離開北京回重慶生活,回家之前,他們就打算不再使用這張卡了。
唐女士:“這些年一直在重慶過平平淡淡的日子,也沒有去銀行查過征信,沒有貸款,壓根不知道當(dāng)初多取了200元。”
2009年回重慶后,他們更換了新的手機號碼,沒去過這家銀行的重慶網(wǎng)點辦理業(yè)務(wù)。今年7月份,唐女士的丈夫在重慶辦理了這家銀行的一張借記卡,當(dāng)月就收到了一條銀行短信,提醒他欠款3萬多元。唐女士還和丈夫說,這肯定是詐騙短信,沒想到8月份銀行又發(fā)了一條短信。
這一次,唐女士和丈夫到銀行柜臺打印了流水,才想起十多年前辦理了一張銀行卡。原來,從2009年10月份開始,這張卡因為透支,每個月都產(chǎn)生滯納金和貸款利息。
其中,滯納金從1元開始增長,一直漲到2015年6月,達到500元就停止繼續(xù)增加,封頂之后滯納金維持每月500元;從2017年1月起,按照央行相關(guān)要求,滯納金被取消,這家銀行開始收取每月500元的違約金,持續(xù)到2018年6月;貸款利息從2009年的每月2元,增長到目前的每月80多元。截至目前,唐女士的丈夫一共欠款32000多元。
記者和唐女士均撥打了銀行的客服電話,但這張信用卡在2018年1月已經(jīng)到期,由于卡片已過期,客服權(quán)限不足,無法查詢明細。銀行客服表示,會將唐女士的信息反映到北京的卡部,進行后續(xù)處理。目前唐女士暫未接到銀行的回復(fù)。
接下來唐女士應(yīng)該怎么做?有律師也給出了建議:唐女士可以直接去銀行查看銀行計算的金額有沒有錯誤,如果有錯誤, 可讓銀行糾正;如果金額沒錯,雙方可以協(xié)商看能否減免;如果協(xié)商不了,唐女士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到法院去起訴銀行要求減免。
通過這件事也給大家提個醒:一定要分清貸記卡和借記卡。如果您持有的是貸記卡,也就是信用卡,那么就一定得留意卡有沒有透支,如果產(chǎn)生透支,要按期還款,避免影響征信、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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