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不堪家暴借錢離婚 湊夠20萬只求妻子放他一馬
鄭先生是臺州臨海人,在杭州上班。多年前,他通過相親認識了比自己大兩歲的葉女士,并于6年前領了結婚證;楹,兩人一直未生育子女。
這段姐弟戀,雖然修成了正果,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鄭先生稱,雙方因性格、思想觀念、生活態(tài)度的差別導致兩人經常爭吵,妻子無理取鬧,經常電話、上門吵鬧,擾亂了他的生活。
更令他難以忍受的是,妻子多次對他實施暴力,扣押他的身份證及銀行卡。妻子的這些行為,最終導致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兩人分居近兩年。分居期間,妻子還不罷休,一直不停騷擾他,當妻子懷疑他有外遇時,甚至逼迫他下跪。
2016年4月31日,鄭先生向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起訴離婚,該院判決駁回訴訟請求,該判決已生效并超過六個月,夫妻關系更加惡化。近日,因鄭先生在杭州的居住證到期,他向臨海法院起訴要求判令夫妻離婚。
然而,妻子葉女士卻否認了鄭先生說的所有事。她辯稱,自己并未對丈夫實施騷擾及暴力,夫妻雙方感情尚好,丈夫有外遇是事實,希望他回心轉意,自己也不同意離婚。若判決離婚,需對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由于家暴案件往往取證難,法官抱著勸和的心態(tài)做調解工作。
在調解中,葉女士情緒非常激動,表示鄭先生在外面找小三,下跪也是他自愿的,自己并沒有家暴他,而原告鄭先生的情緒相對平和,稱自己性格內向,并不存在所謂的小三,當時是因為與被告爭吵之后,心情不好與網友聊了幾句,就被被告以此為由到公司吵鬧,導致原告在同事面前丟臉并為此丟了工作。
最后,在法官的調解下,被告葉女士表示這樣的日子也過累了,自己愿意離婚,但是原告鄭先生必須補償她。原告鄭先生立馬表示,只要離婚愿意付出一切代價,之后,他向親朋好友借錢,湊夠了20萬元貼補給被告葉女士。雙方最后達成調解協(xié)議,雙方自愿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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