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友歌迷是自己的嫌犯克星
時間:2018-07-10 23:05 來源:川北在線原創(chuàng)(guangyuanol.cn) 責任編輯:毛青青
作為張學友的歌迷,自駕車行駛560公里到洛陽聆聽張學友演唱會,的確是張學友的忠實粉絲。但不管怎么說,歌迷不能把自己的行為凌駕于法律法規(guī)之上。而且,更不應該無證駕駛。本來那位歌迷占用右轉(zhuǎn)彎車道就要受罰。然而,他的無證駕駛行為更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因此,只能說該男子是自己的“嫌犯克星”,張學友并不是自己的克星。只有把法律關(guān)系弄明白,違法歌迷才能如夢初醒,并從此敬畏法律權(quán)威與尊嚴。
據(jù)大河報7月10日報道,《她來聽我的演唱會》是張學友一首耳熟能詳?shù)母枨?月8日,歌手張學友在洛陽新區(qū)體育場舉行個人演唱會。臨近開始前,一武漢歌迷在場外卻被公安帶走了。經(jīng)了解,該男子因占用右轉(zhuǎn)車道而未右轉(zhuǎn),洛陽交警大隊民警隨即上前了解,發(fā)現(xiàn)該男子所報信息與個人真實信息不相符,且存在無證駕駛的情況。經(jīng)進一步查詢,該男子因冒用他人信息、無證駕駛將被處罰。
眾所周知,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zhí)法必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不管歌迷追的是哪位明星大腕,都必須讓自己受制于法律法規(guī)約束。如果肆意踐踏法律權(quán)威與尊嚴,那就必然會受到法律嚴懲。也就是說,不管張學友的社會知名度有多高,都不是張學友歌迷無證駕駛機動車的理由。
記得,美國第16任總統(tǒng)林肯先生曾經(jīng)說過:“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也就是說,歌迷既要遵守社會公德,又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沒有清醒的頭腦,那就不僅是不遵守道德的問題,而且是觸犯法律的問題。正如羅馬帝國元老和作家小普林尼先生所說:“王子不在法律之上,而法律卻在王子之上。”由此可見,古今中外,都在遵循法律和社會公德。只有人人自覺遵守和敬畏社會公德與法律,才能讓自己成為遵紀守法的公民。如果藐視和漠視社會公德和法律,那是不能原諒的。
歌迷,其實是某些人的一種精神追求。但是,這種精神追求既不能與低級趣味為伍,又不能對抗法律法規(guī),更不能讓自己成為老子天下第一。而且,更不能“山中無老虎,猴子稱大王”。只有在社會公德和法律約束之下,夾著尾巴做人,才能免遭法律懲罰。如果把自己置身于法律之外,我行我素,甚至超越法律和社會公德底線,那必將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而且,這樣的事例在古今中外已經(jīng)不勝枚舉。只有汲取教訓,擺正心態(tài),才能在敬畏社會公德和法律權(quán)威的同時,讓自己成為受法律法規(guī)保護的對象。
因此,張學友是不是“嫌犯克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能不能用法律和社會公德約束自己的言行。如果視法律法規(guī)為兒戲,法律法規(guī)就會光顧那些膽大妄為者,而且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心存僥幸只能自欺欺人。(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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